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
来源:    时间:2011-8-29 10:50:32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设置11人,分别为:所长:瞿志敏,副所长:刘华生、吴泉龙,科员:唐玲、石章连、巫湘莲、陶署、苏建军、张太喜、王大德、蒋增明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主要职责是:

一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法规、规章、方针和政策,主动为辖区服务对象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和业务咨询服务;

二、开展辖区内新增劳动力、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求职登记、就业援助、咨询服务等工作;

三、做好辖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,负责收集、开发、公布辖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就业岗位;组织实施就业安置项目;提供劳务派遣服务;

四、做好全场职工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咨询、登记、收缴、管理等服务工作,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各类企业、个体劳动者居民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。

五、认真做好医保基金缴费工作,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总量,做到以收定支,收支平衡,严格审核各种报销单据,实行总额预付结算,服务项目结算,服务单元结算,三者结合的原则,加强基金管理,做好审核工作;

六、管理好全场退休人员的档案,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,配合上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;

七、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,组织好日常巡查和劳动执法年审工作,督促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;

八、对本级受理及上级仲裁委员会委托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,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,建立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;

九、负责申报、发放辖区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,进行低保的动态网络化管理;

十、负责指导全场工人档案的分级管理,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档案材料的归档和整理工作;

十一、负责全场职工退休、劳动能力鉴定、提前退休等材料的整理申报工作;

十二、做好职工的来信来访接待、进行登记,处理和上报工作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;

十三、努力完成农场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和任务。

 

办公室电话:2730610 2731155 2731139

办公室主要负责人:

 长:瞿志敏:2730610(办公室) 13035975998(手机)

副所长:刘华生:2731139(办公室) 13368817899(手机)

副所长:吴泉龙:2731155(办公室) 13312708218(手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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